所以从一开始他就决定了。无论如何都要离开这里,回到自己的家乡。回到那个有着自来水、空调房、互联网的现代社会。
不惜一切代价。
不过这并不容易。
虽然从四岁起就下定了决心,但霍普莱斯并没什么头绪可言。
这一世的他出身猎户,父亲只是个蹩脚的老猎人。虽然靠着一杆保养不良的猎枪和家里的猎狗,全家的生活水平还算过得去。但除此之外的一切就都不值得一提了。
没人识字,也没人知道百里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自出生起,老猎人的一生都徘徊在家乡附近。见过的最伟大的人物,也不过是个愚蠢透顶的乡下爵士:一个天知道是不是骗子,长相贼眉鼠眼的家伙。
所以霍普莱斯能做的事情从一开始就只有一件。让自己尽快成长,变成一个能独立生存的角色。
幸运的是这很容易。
七岁的时候他学会了制药,掌握了在森林中求生的技术。
九岁的时候他学会了文字,通过乡村教堂的一本圣经学会了读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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