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元有个习惯,写她名字“末”字最后那一捺时总会无意识拉长,唐末问她为什么,范元开玩笑地答,大概潜意识里就想和她天长地久,所以每次写到她的名字都控制不住自己的手。
这句随口的情话,唐末记了很多年。
信封上的“末”字笔画长短合宜,很好看的行楷,映在眼底却有些扎眼。
唐末想起什么,在客厅翻了好一会儿,终于在茶几的抽屉里找到一份租房合同。她狠狠吸了口气后,急切翻到合同最后的落款处。
“唐末”两个字出现在她眼底,笔锋遒劲有力,跟信封上的字迹如出一辙。
合同几乎被她揉碎,一个答案在心里呼之欲出。
唐末告诉自己,或许情书是范元写的,宋辞只不过是帮他补了个信封而已,但她知道这只不过是她自欺欺人,范元既然有时间写这么一封情真意切的情书,又怎会忘了写信封?
就算他忘了,这也是范元的遗物,宋辞只要把东西给她就好,何必多此一举?
除非……这封情书本来就是宋辞临摹范元的笔迹写的,他将他表哥的笔迹临摹得出神入化,但在写信封的时候,却遗漏了她名字里还有这个小细节。
只要唐末愿意给宋辞打个电话,这个真相很快就能水落石出,可她最终只是在沙发上呆坐了半晌后,将东西重新放回原处。
五年前,还是七年前?抑或是更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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