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给公主铭牌。
他给公主一段白皙而干净的脖颈。咬下去,公主,红的最好滴出血来的印子。向所有人宣告我就是你的小宠。
随便什么都好。
不做猫也可以。
公主殿里的花草,窝边的小狗小猫,反正只要是公主的就行了。就算有天被抛弃掉,那也是“被公主抛弃”的猫猫!一定比满口利牙的真傻兔子强多了!
“你真能讨阿和开心?”
闻潮身上还带着演练场的血腥气,看着脚下这个听说和皇妹是旧相识,在殿前说出大逆不道的话惹地雍王大怒一场的新科探花。他低头草草扫了几眼,这人手筋脚筋已经全然断裂,身上要害处被折磨地血肉模糊,有的地方可以看见森冷骨架的白光。确实长的一副轻浮的猫相。
他沉吟片刻,“你还能活下来吗?能活的话,几日后进宫来....”
林酩猛地睁大眼睛,脱臼的手臂边淌着血边抽搐了几下,“这点小伤过两天就好了,怎么可能活不下来呢?”
“您难道没有听说过我悲惨的身世吗?唉呀,说起来这可真是一段趣事!我从小被丢弃在野猫堆里差点被猫吃了,现在脸上还有猫爪抓烂的三道痕呢,留下来当然是因为想着公主也许会喜欢这三道像猫胡子的伤痕呢?哦哦,我就是那样跟公主两情相悦的!”闻潮眉心泛起淡淡的波纹,看着这个身上渐渐止住血,越说话越七颠八倒的,仿佛沉醉在自己幻想的家伙。
“你的过去如何我不感兴趣,我只问你,你能用一切手段去讨好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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