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街上穿的都是这样的衣服。”曹瑞说道。那个时候好啊,姑娘们更喜欢男儿有强壮的身体,而不会过多注重面容的精致,那会儿他还是很抢手的。
“奇怪……”
“碎城以前衣服的流行式样可曾变过?”
曹瑞想了想摇摇头:“没有,碎城人以往都爱穿兽皮。本地农户以前冬日无粮会进山打猎,用兽皮换粮。”
“今年兽皮卖不上价,很多农户只得向商贾借粮。”
“城主府没粮吗?”按照律法,城主府应当备下足够的陈粮,以应对突如其来的天灾的。
“我不知。”曹瑞说道。肯定是被人贪了呗,还用问么。
看来上一任城主丢下的烂摊子很大啊。
先不管粮的事,这衣服很有问题。
朗月对服装饰物的流行亦有研究,她以前可是不求上进只知玩乐的刁蛮公主,王都乃至于整个大庆朝的流行花样没有她不知道的。
一般来说,不同地方的人的偏好是不同的。比如阴山地区终年难见阳光,很少有人晒黑,当地人就以黑为美。而海边城市,日照大,只有不需劳作的富家子弟才能拥有白皙皮肤,当地人就以白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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