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原告出示相关证据。”法官敲响法锤。

        陈小角笑了笑,看向了郝建华。他需要做的,就是保持沉默,一切事宜,由他的代理律师代去做就好了。

        郝建华点点头,笑了下,从文件袋里取出一份文件,说道:“这是李月女士与我的当事人签署的《山河传》版权转让协议,是在很久以前就签署的。结果后来版权被秦天骗取,这使我当事人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另外,我这里还有一份录音可以证明,山河传发售的第一天,就销售了30万册,这是一笔巨大的损失。”

        这份文件是真实的吗?

        自然是。

        之前,陈小角意识到李月这个变数后,就让张戈帮忙,企图消除这个变数。后来不知道张戈用了什么办法,让李月签署了这份文件,还更改了文件的日期,故意把日期写在林木骗取版权之前。

        可以说,除了日期,这份转让协议是真实无误的。

        法官看过这份协议后,又经过专业人员鉴定,证明这份证据这是有效。

        被告辩护律师心里一沉,原告一方是做足了准备啊!他们这一方,一直在为“网络诽谤”案做准备,忽略的版权的问题,或者说,他们根本没想过对方会在《山河传》版权上发难,结果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秦天的辩护律师手心冒汗,他还是第一次与郝建华打擂台。以往他对郝建华这种名气、声望极大的律师,总是不服气,可现在,他终于见识到了他的厉害。

        “抗议,这份转让协议虽真实有效,可却无法证明版权归属是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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