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小酒楼,叫酒金屋,名字带着个金字,可是却一点儿也不奢华,残破的灯笼,老旧的地板,还有那些缺胳膊断腿的桌椅,城里的任何人都敢打赌,这个地方如果自称全城第二破,那除了常佑那茅屋,就没人敢称第一了。

        好像并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而且酒金屋的菜,那是出了名的难吃,因为这儿的老板以前是个盗墓的,用盗墓的手法炒出来的菜,能好吃到哪里去?而有些人知道了这件事之后,别说吃饭了,连来都不想来了。毕竟晦气。

        可常佑不怕晦气,很多人也不怕晦气,所以酒金屋每天夜里都是络绎不绝的。

        因为即便再晦气,也掩盖不了两件事。

        第一,这里的酒,在城里的排名比得上常佑那间破茅屋,常佑的茅草屋那是第一的破败,它这是第一的香醇!

        第二,这里的老板,在城里的排名也比得上她这间破酒楼,它这是第二的破,老板也是第二的美!

        第一次见到老板的人,一定想不到她这样的大美人会去挖那些别人避之不及的古坟,也想不到她能够做出这么难吃的菜,更想不到她可以酿出这么香醇的酒!

        想不到就别想了。

        常佑走到一个靠墙的位置,那儿灯光昏暗,特别适合他,只要不被人认出来,比起吃饭被围观,他连在茅房吃饭都能忍了。

        好彩这里的人都忙着自己的事情,没有人注意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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