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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夜宵,李默从书包里拿出了那封情书。

        犹豫了下,认真看完。

        他第一次收情书是在小学,记忆很深刻,不是因为送的人,是因为李母看到他对那封情书连看都不看,就扔进垃圾桶的行为,很是严肃地教育了一番,以后他就不敢了。

        李母说,递信人的心都是很柔软的,不要轻易伤害。

        对于那些送情书给他的人,李默不会有什么回应,可他觉得认认真真把对方花了心思写的东西看完,也代表一种尊重。

        这个学姐的字,跟她的人一样,很精致,很漂亮,以欣赏字体的角度看,挺赏心悦目,李默之所以会有这种感想,也是因为在以前收到的数百封情书中,有的人字真的很潦草,程度到了甚至辨认不出来的程度,还有的逻辑混乱,搞不懂写的人到底想要表达什么。

        这封信,表达就很清晰。

        学姐写到,第一次见到李默,就被他吸引了。

        她觉得他打篮球的样子特别阳光帅气。

        这种表达不含蓄,挺直接,也许别人喜欢,李默觉得怪怪的,他甚至回想起自己打篮球时候的样子,大家打篮球不都是那样子,有什么特别的?

        不管是这个学姐也好,其它给他送情书的人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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