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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觉得校合唱团还挺用功的,虽然他们不是早起打球,可这种精神,跟体育精神也差不多吧。

        早读课时,李默被教练叫去谈话。

        教练说最近有比赛,让他合理安排时间训练,如果赢了,对他升学也有好处。“到时比赛会有不少高校老师来看,你在场上表现得如何,他们都会看在眼里,表现好,就会注意到你这个人。”“知道了教练,我会看着办的。”

        训练对李默来说,从来都不是件难事,或者对别人来说是,对他来说,就是正常的、自己喜欢做的一项运动而已。

        他热爱打篮球。

        以前有让小孩子抓周的习俗,抓到什么东西,预示着以后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当时李父李母在李楠面前摆了算盘、书本、玩具等等,他都不感兴趣,反倒是被房间角落一个之前堂哥留下来的篮球夺去注意力了,抱着那个球不肯放手。

        从那以后,父母就有意识地会带他去打篮球了。

        开始是大人拿着个球,让他去碰,后来他自己能抱着,再后来又自己能拍,最后就到场上,边跑边运球了。

        这一切顺其自然。

        或许,他就是为打篮球而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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