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族小说网 > 纯爱 > 同归 >
        他并没发觉,自己看向既同的眼神里有多少羡慕。既同跑了一阵,觉得累了,朝好吃这边看过来时,注意到了他的眼神,心脏好像被什么揪住了。虽然他并不十分理解好吃的这种眼神,只跟随直觉把好吃推了出去,然后喊出自己新学的一个字:“跑!”

        好吃听见,本能地撒丫子奔出去,青年就去追。不过他可不会像给既同放水那样给好吃放水,每次好吃跑出去没多远,就被他从背后抱住,然后把牙齿磕得咔咔响地去吓他。

        一开始好吃还怕得大叫,跟逃命似的到处躲,后来就明白了青年的小心思,但觉得这样很好玩,便装作很害怕的样子。既同坐在门槛上捂着肚子笑。

        就这样日复一日,人间已过去数月光景,夏荷开得正盛,河边的柳树叶子变成深绿。在河边浣衣的妇人闲聊,说起那群乞儿中间,长得最好、举止最有礼的那个已经好几月不见踪影,怕是死在哪里,被野兽叼去了尸身。

        荆棘丛遮住的小竹屋里,既同进步飞快,已经可以勉强与好吃顺畅交流了。好吃浑然忘了自己说只在这里呆几天的话。尽管人间有繁华盛景,但那并不属于他。他只会在饥饿、恐惧和寒冷中度日,终日受那些痛苦的记忆折磨。比起那个世界,反倒是这里更平静安宁,有吃的,有朋友,没人对他冷眼,只会在他觉得冷的时候凑近了抱紧他。

        既同从没提过要让他走,青年也已然习惯了他的存在,带回食物来时,每次都会分给他一份。好吃自己就不敢提,只佯装不知。为了让既同和青年喜欢他,他还主动做起家务,把简陋的小屋打扫得干干净净,又撕下布条来,给既同绑了两个髻。

        他在竹屋的墙壁上用刻痕记录大概的时间,当那些刻痕到四百条的时候,好吃知道至少一年的光景已然过去,他应当是六岁了。他不知道既同多大,就把他当做和自己一样的年纪。他们没过过生辰,但这里的每一天对他来说都和以前过生辰那天一样快乐。

        既同已经会流利地说话了,随之而来的是旺盛的好奇心。

        他问好吃是怎么到这里来的。

        好吃的母亲年轻时和一个男人私奔,但那个男人始乱终弃,已经怀孕的母亲在娘家人眼中成了耻辱,只能远走他乡,独自生下他,将他养大。

        母亲未婚生子,因此常遭邻里非议,其他孩子总排挤和欺负他,说他是没爹的野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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