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起了。
为了不让大家发现我们的恋情,在学校必须像个陌生人,虽然常常忘情地看着讲台上的他。日光灯下的他也是如此地令人着迷。我喜欢富有内涵的他,中文系出身的他曾经想当个诗人,他说他喜欢徐志摩的诗。
我常常跟他说,以後我负责作曲,他来作词,为那些歌手写歌。
「以後你就叫我慕晨就好了,但仅限於放学以後。」
「在学校不能被发现我们是情侣吧?」
「我担心其他同学会对你产生异样眼光,会欺负你。」
坐着他的车,我们敞徉在摩天大楼与霓虹灯闪烁的七彩光影里。广播电台正进行着告白的活动,情歌一首首被收音机唱了出来,浓情蜜意流淌在冷气里。我坐在副驾,老是忍不住偷看他的侧脸。他侧面b较好看。
车窗反S一帧又一帧的街景,路人轿车公车煽情的广告看板浮在空中,斜斜地看着车内的我们。
「其实我也没几个朋友。好像他们都待不久,我也不知道怎麽说。很难深交吗??应该算这样。」
我一边数着天桥上悬挂的竞选旗帜,一边思考着到底谁跟我b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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