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在树林中狂奔半个小时,坚持到现在还没累趴下,叶九已经高看李四一眼了。
李四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不断地安排手下马仔向警察投降,尽量拖延时间。
这几个马仔其实也不愿意跑了——太累!
流氓混混这个“职业”的人,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破罐子破摔”。扯顺风旗的时候,那是打了鸡血一般兴奋,跟着摇旗呐喊,鬼叫鬼叫,似乎普天下就他们最厉害。一旦发现情形不利,立马就怂了。
——反正我也不是老大,被抓了最多就是坐牢,总不至于挨枪子!
应该说,李四这个招数还是挺管用的。
连续两个投降的马仔,确实为他争取到了更多的逃跑时间。
否则,他也坚持不到现在。
一直紧紧咬着他的叶九,就速度而言,李四也没感觉到有多快,起码没有比自己快上更多,要不然,早就该追上他了吧?
关键这速度一直没有降低过,自始至终,都保持着这样的速度,慢慢追紧,让李四觉得自己脖子上好像套了一条绞索,正在一点一点慢慢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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