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舒,这东西送给你的。”
阿舒提着只刚打回来的野兔刚进家门就看着荣桓拿着支看着挺名贵的毛笔笑盈盈望着她。
“我拖杨霖在城里买的,他的家丁帮我带过来的。”
“这是送给我的?”
阿舒长这么大只会写自己的名字,觉得会认字对于她来说怕是这辈子都不可能的事,更从不奢求自己能拥有一支属于自己的毛笔。
荣桓含笑点头,“我说过要教你认字的,因着修养身体以及抄书赚钱,这件事一拖就是一个月,可不能再拖了。”
“好,阿桓,你等等我,我做好了酱香兔肉,我就跟你学认字。”
阿舒高兴得不得了,舍不得将毛笔放下,揣进怀里,然后拎着野兔往厨房走。
“阿桓,我们这野兔皮都攒了挺多的了,明日我把这些兔皮归拢起来,给你做个兔皮大袄可好?”
阿舒从前是想着把这些皮攒着卖钱,但北疆年前这阵子着实寒冷,就是这大炕上整日烧着柴,屋里也冷得厉害,阿舒是苦日子过惯了的,三九严寒的天气穿着单衣也还忍受得了,荣桓就不同了,他自小身份尊贵,从前在这样的寒冬时节定是要穿着锦缎华服配着貂皮大袄的。
阿舒想如果自己早些做好了皮袄,荣桓就会觉得身体暖和,就不会觉得日子过得那么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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