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想和我聊几句吗?”注意了,这个男人到现在为止都没自我介绍,而特洛维斯早早就自报姓名了。

        而特洛维斯连对方的姓名都没问,就像交作业一样急着想把完成,“没错。”

        “那好吧。”对方勉勉强强地说了句。

        真是新鲜,两个对彼此兴趣不大的人居然还聊得起来。

        特洛维斯问:“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呃..我是受吉姆·巴斯先生的邀请,”他总算意识到聊了这么多还不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姓名与来历有多么,多么,多么——58个多么——无礼了。“我叫奥利安·雷克因、,《洛杉矶每日新闻》的记者。”

        听说他是记者,特洛维斯感觉愈发不妙,和瓦妮莎相处的时间一长,她对记者的印象就固定在几个方面了:事多、喋喋不休、跟屁虫、地球上最喜欢侵犯别人隐私的职业之一、无聊到你无法想象、也无耻到无以复加、狡猾得让人想一枪打爆他们的头。

        她竟然把生命中的第一次搭讪用到了记者身上?

        “就是那种追着科比的屁股到处跑的那种?”特洛维斯想开个玩笑来着,她的玩笑过于硬核,雷克因的笑容都僵住了,恰似冰雪下的冰雕。

        “开个玩笑。”特洛维斯一直到气氛有些尴尬了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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