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微笑,他想起一事,又问道:“这些天带着血元珠,感觉如何?”

        自打营救凌啸那夜,凌云把血元珠打入爱德华体内之后,就再也没有收回来。

        爱德华激动说道:“主人,这个神奇的珠子对我们血族来说,简直妙不可言,我现在修炼起来感觉速度快了几倍都不止,而且施展起血族秘法,效果也是比同样境界强大了很多倍。”

        说到兴奋处,爱德华激动的对着凌云弯腰:“主人,爱德华由衷感激您无私的帮助,我现在感觉随时可以提升等级了。”

        爱德华是侯爵巅峰,再提升的话,就是真正的大公爵了。

        凌云洒然一笑。

        血元珠,血族,对路了。

        陈家让陈建癸先拜入魔门的血魔宗,又让他去西方成为血族,看来是早有预谋,就是想找出一条新路来,发挥他们家族传承的最大功效。

        只可惜这个计划遇到了凌云,彻底夭折了。

        “这珠子叫血元珠,那这几天就戴着它继续修炼吧,看好这里。”

        凌云交代完毕,直接大手一挥:“杰斯特,我们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