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花街混了二十年的陈警长很清楚,和这帮马仔打手是没有任何道理可讲的,你亮警官证,对他们来说,没有丝毫震慑力。
和警察打架,于这些马仔而言,乃是家常便饭。
每年都有同事死在这帮马仔打手的片刀之下。
除非来了一大堆警察,明显形成了压倒性的优势,他们才会乖乖听话合作。像现在这样,想要他们停下来好好“听我说”,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维多利亚警队的规则,和内地有所不同。
面对这种情况,警员是允许使用枪械自卫的。
前提是警员的生命安全受到了明显的威胁。换句话说,就是陈大卫在制止斗殴的过程中,有疑犯直接朝他抡刀子,陈大卫可以开枪。
但陈大卫必须先握枪在手,免得到时候来不及拔枪。
不过最终,陈警长并没有获得开枪自卫的机会。
因为根本就没那个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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