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死你们的,与我何干?

        如果有人向他借钱,他也从来都不问原因,或者不问真正的原因,直接就借了。而且事后绝不追讨。

        不过,也绝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在李凡那里借到钱的,你得够这个“资格”,有足够的面子才行。

        要不然,李凡家里就算真有矿都不够这么折腾的。

        当然,你一定要追究的话,勉强也可以算他“包庇”。毕竟不少“大佬”借钱就是为了跑路的。

        你明知道他是社会上的人,是流氓恶势力团伙的老大,你还借钱给他,资助他跑路,不是包庇是什么?

        只是,这个罪名要实实在在地落实下去,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因为李凡借钱给他们,连借条都没写一个!

        正所谓口说无凭,立字为据。

        没有借条,你就不一定能讨回欠债。

        但同样的道理,没有借条,你也没办法证明李凡是不是真的给过他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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