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部。
全称文化教育管理部。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娱乐等各项事业的管理。
国防部。
全称国防军事管理部。
负责征兵、武装力量建设、军事科学研究、国防工程建设等管理。
司法部。
全称公安司法行政管理。
负责治安、交通、消防、边防等管理,以及律师事务、公证事务、劳改狱政管理等。
民政部。
全称民政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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