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他是想去找斯塔克集团的奥巴代亚的,奥巴代亚最近也在寻求着某些援助,如果他贴上去,双方说不定可以一拍即合。
但是,他那天晚上恰巧看到了方木。
埃迪·莫尔斯!
莫尔斯集团的掌控者!
新晋的‘商业奇才’!
他年轻,比托尼·斯塔克还要年轻得多!
他陌生,在此之前,他和其它各大集团都没有任何交集。
最重要的是。
他有钱!
据诺曼·奥斯本所知,莫尔斯集团的现金流相当充裕,至少拥有上百亿美金可供挥霍!
年轻、陌生、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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